經文:「以色列啊,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,遵行他的道,愛他,盡心盡性事奉他,遵守他的誡命、律例,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,為要叫你得福。看哪!天和天上的天,地和地上所有的,都屬耶和華你的神。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,愛他們,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,就是你們,像今日一樣。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,不可再硬著頸項。」 申命記 10:12~16

v.12~13 耶和華要的是屬祂的人得福:原來人
* 敬畏神便能恨惡邪惡(箴言 8:13)
* 遵行主道便能脫離偏行己路的本質
* 愛神便能從世界出來,擺脫其中的誘惑
* 盡心盡性事奉祂便能不再事奉偶像,不被撒但轄制

「律法」表面看來是規條,其實是神給人一條正確的路向,一些合理的原則,人行在其中就能得著神賜下的福氣。

v.14~16 耶和華要屬祂的人將心中的污穢除掉,不可硬心。「污穢」是與神的聖潔相對的,神不能容忍污穢;但人能容忍,而且不自覺,因為神是尊貴的,人是卑賤的。因著人自取卑賤,將自己由神而來的尊貴、豐盛都剝削淨盡,選擇一條虛假而貧乏的路,斷送自己的生命(活在污穢中,與神隔絕,與死了沒有分別)。

心中藏了污穢的人容不下神,神也不能容忍。舊約的時候,沒有定規聖靈的內住,因此人一犯罪,神的靈就離開他;新約時,有了內住的聖靈,人一犯罪就叫聖靈擔憂。

神不能容忍祂所愛的人沾染污穢,正如人容忍不了自己所愛的人自取敗亡一樣。

人要享受神一切的豐盛,要享受神無盡的愛,就不能與祂背道而馳(不能沾染污穢),不能將自己留在與祂互相排斥的狀態中。

硬心叫人明知自己污穢仍不肯認罪回轉,硬心叫人失去常性,結果是在罪中滅亡。神不甘心人失去可以蒙福的機會,因為神愛祂所揀選的子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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