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「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,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,他們所吃用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。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,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,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。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:凡獻牛或羊為祭的,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。初收的五穀、新酒和油,並初剪的羊毛,也要給他。因為耶和華你的神,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,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。」申命記 18:1-5

(一) v.1~2 神叫人無分無業,不等於甚麼也沒有給人:
1) 這班人沒有像其他以色列人一般,實質地擁有一塊地為業,神是知道的。既然神如此命定(或註定),就必不丟棄他們。
2) 既是神命定的,祂不會任由他們捱餓;因為祂的目的不是叫事奉祂的人受苦。
3) 神是要他們作代表,代祂收取以色列人所獻之物,意即,他們所收的,就是神所收納的。

要認定,神不偏待人。我們既然歸屬於祂,事奉這位賜下百物的主宰,就不要怕祂會忘掉我們生活上的需要,要堅信祂必看顧,並且按時供應;如此,才能謹守遵行主的吩咐,專心事奉主,不會因前境「無獱拿」(沒把握)而擔憂,以致變節。

(二) v.3~5 其實這班人得的是最好的:眾人未享用之先,要先獻給神,他們代神收納供物,並且享用這些美物。

以色列人與神關係好時,事奉神的人得著好處。以色列人與神關係不好時,事奉神的人立刻受到影響。

能第一身感受到人如何對待神,感受一下神的感受,才能與主站在同一立場上,與主同工。

事奉神的人若願意關注神的感受,無論神如何安排我們的「命運」,也不算待薄我們,因為這些安排叫事奉祂的人更儆醒、更貼近祂。人若只關注從「事奉」而來的利益,就會漸漸失去儆醒的心,將宗教活動變成自己得利的門路而矣。

我們事奉神,若感受到弟兄姊妹很自我中心,不肯為主擺上時間,不肯為主奉獻金錢,又不檢點生活,只在那裏指指點點,諸多挑剔,使我們灰心難過,但不要因此放棄在神面前事奉的機會;因為主是藉著我們的處境去體會主的感受。因此我們要更熱心愛主,與主同工,使主心滿意足才對。

能與主同心同行是我們人生最大的福氣:環境順利豐裕時,我們讚美主;環境堪坷時,求主加我們力量去承擔主的託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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