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「若有人恨他的鄰舍,埋伏著起來擊殺他,以致於死,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,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,從那裡帶出他來,交在報血仇的手中,將他治死。你眼不可顧惜他,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,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,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別人聽見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。你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申命記 19:11-21

屬神的人常在「眼」上面出了問題,怪不得主說過:
「眼睛就是身上的燈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大呢!」(太 6:22~23)

屬神的人若眼睛顧惜了不當顧惜的,就會將神的心意放在一邊,建立不撺「神治」的體系。因此,神一而再囑咐其子民,在蒙大恩得享神所賜的福氣時,遇上一些問題,就要依循神的尺度去辦:「你眼不可顧惜」(v.13,21)。如此,才能叫全體屬神的國度謹守遵行主的話。

(一) v.11~13 誰利用神的恩典,以為可以濫用神的慈愛,包庇其罪行,逃避犯罪的後果者,皆要在神絕對的標準下定罪。

今天教會中不少人一句「愛心包容」,就容許不合神法則的事存在,甚至成為教會中的領袖,名為事奉,實在藐視了神的慈愛。此等人能夠存在,是因不敬畏神的人眼中顧惜這等犯罪的人;為何會顧惜?因為合自己的心意,因為與自己感情好,因為人用自己的尺度取代了神的尺度。

在「大是大非」、「黑白分明」的尺度下仍能混過去的人,是因為「大氣候」容許其有生存空間。

屬神的人要按神的尺度分出「罪」來,否則,在不知不覺間,全群就會偏離了神的道。

(二) v.14 神給以色列眾支派分定了的地界,要全體共同去持守,才不致因人為因素(如借貸、賣地等)而漸有改變,神給以色列人「禧年」的用意就在此:人不可以因個人的能力去改變「神的命定」。

人生的際遇時有不同,人人有異,或富或貧,或順或逆,很難預計。屬神的人不要因神賜下良好(經濟)條件而佔奪了神給其弟兄的位置;屬神的人也不要因條件不及人而放棄神給他持守的份。

這裏表面上未提到「眼」,實在暗示人不能眼目貪婪,覬覦神給弟兄的一份。

神分配給各人的生存空間,是要彼此尊重、共同持守的,這就是尊重神的主權,順服神的命定。我們這班屬神的人,也得彼此尊重、互相支援,好使神在我們整體上得榮耀。

(三) v.15~21若有人立心害弟兄作假見證,被查核出來,斷事的人就不可按環境、按個人利益關係、按個人喜好和感受去判斷當事人,甚至因「眼中顧惜」而輕判。

「虛假」是與神的性情有違背的,因此神不容「虛假」存於其國度之中。

若全體屬神的人皆輕視「虛假」的存在,全群在無聲無息中就會變質,失去了見証神的能力,與世界及鬼魔苟同。

今天,多少神的兒女未敢在法庭上作假見證,卻隨便說謊話,甚至爭論「白色謊言」是沒問題的。漸漸所見,教會中已失去應有的「求真」態度,不講求道德標準,只講求共存;其實是輕視了(甚至是看不見)神的信實,偏離了神的道,辱沒了神的性情。

要一生謹守遵行神的道,就要小心眼目(心眼)的情況。

禱告回應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