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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篇 真正「分別」出來 經文:「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凡是公的都要分別為聖,歸耶和華你的神。牛群中頭生的不可用牠耕地;羊群中頭生的不可剪毛。這頭生的,你和你的家屬,每年要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吃。
」申命記 15:19-20 (一) v.19 分別為聖獻給神的定義是
(B) v.19 如羊不可剪其毛:意即,人不可以在分別給神的事物上得自己的利益。 表面看來,羊是給神,但毛卻歸自己!驟眼看來沒有抵觸;但卻不是全獻,不是全獻的,就不算分別為聖。 (C) v.20 在指定的地方獻才算分別為聖。
人若要獻給神,分別為聖歸主用,那麼,就要沒有自己;在何處事奉,是必須跟神的指定,否則不算分別為聖。 人若奉獻了自己給主用,沒有為「世界」做工,但若仍依然故我,不肯放下自己,實質上,他已回到世界�堨h了;而且更糟的是,他將世界的精神帶入此分別為聖的範圍內,叫人分不清何為「分別為聖」。 禱告回應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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